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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工18002557368
    單位新聞
    電子產品常做的檢測流程
    發布時間: 2021-11-01 10:38 更新時間: 2024-12-27 08:00


    1、CCC產品分享--中國強制分享

    中國強制性產品分享于2002年5月1日起實施,分享標志名稱為“中國強制分享,縮寫CCC,俗稱3C”,對列入國家智聯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國家分享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分享的產品目錄》中的產品實施強制性檢測分享。

    凡列入目錄內的產品未獲得指定機構分享的,未按規定標貼分享標志的,一律不得出廠、進口、銷售與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2、CE分享--歐洲安全合格標志

    加貼CE標志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衛生、環保與消費者保護等一系列歐洲指令所要表達的要求。CE代表歐洲統一,CE只限于產品不危及人類、動物、與貨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的質量要求。

    產品符合相關指令有關主要要求,就能加貼CE標志,準確來說,CE標志是安全合格標志而非質量合格標志。

    3、CQC產品自愿分享

    CQC機構名稱為中國質量分享中心,現中國強制分享CCC由其承擔。獲得CQC產品分享證書,加貼CQC產品分享標志,就意味著產品被分享機構分享為安全的、符合國家相應的質量標準。

    4、CSA分享

    CSA就是加拿大標準協會的簡稱,成立于1919年,在北美市場上銷售的電子、電器等產品都需要取得安全方面的分享。目前,CSA就是加拿大Zui大的安全分享機構,也就是世界上Zui的安全分享機構之一。它能對機械、建材、電器、電腦設備、辦公設備、環保、醫療防火安全、運動及娛樂等方面的所有類型的產品提供安全分享。

    5、ETL分享

    ETL SEMKO 提供了對產品安全性的檢測與分享,EMC檢測,產品性能檢測,任何電器、機械或機電產品只要帶有ETL檢驗標志就表明它就是經過測試符合相關的業界標準。其中ETL分享就是一種產品安全分享,分享的內容與UL基本相同,就是費用較UL低,周期也更短。

    6、FCC分享--美國

    FCC是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由于FCC指定了不少涉及電子設備的電磁兼容性與操作人員人身安全等一系列產品質量與性能標準,并且這些標準已經廣泛使用并得到世界上不少國家的技術監督部門或類似機構的認可。

    因此,在各個廠家生產的電子產品技術手冊中經常印有由FCC所簽發的符合某項標準的分享書,或者聲明符合FCC的某項標準。應用于電器器件的FCC分享主要就是關于產品電磁兼容與輻射限制等標準的。

    7、GS分享--德國

    GS分享以德國產品安全法(SGS)為依據,按照歐盟統一標準EN或德國工業標準DIN進行檢測的一種自愿性分享,就是歐洲市場公認的德國安全分享標志。GS標志表示該產品的使用安全性已經通過公信力的獨立機構的測試。與CE不同的就是,GS標志并沒有法律強制要求,但由于其安全意識已深入普通消費者,一個有GS標志的電器在市場可能會較一般產品有更大的競爭力。

    8、UL分享--美國

    UL就是英文保險商試驗所的簡寫,UL始建于1894年。UL安全試驗所就是美國Zui的,也是世界上從事安全試驗與鑒定的較大民間機構。它就是一個獨立的,非營利的,為公共安全做試驗的專業機構。

    它采用科學的測試方法來研究確定各種材料、裝置、產品、設備、建筑等對生命、財產有無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確定、編寫、發行相應的標準與有助于減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財產受到損失的資料,同時開展實情調研業務。

    9、PCT分享--俄羅斯

    按照俄羅斯法律“進入俄聯邦海關領土需出具強制分享的商品清單”中的商品,只有獲得俄羅斯國家標準計量委員會頒發的國家標準合格證書(GOST合格證),才能進入俄羅斯市場。獲得了PCT標準分享證書,就等于拿到了進入俄羅斯的通行證。

    10、TUV分享--德國--強制性

    德國萊茵技術監督公司,就是德國Zui大的產品安全及質量分享機構,是德國政府公認的檢驗機構,也就是與FCC、CE、CSA與UL并列的分享機構,凡是銷往德國的產品,其安全使用標準必須經過TUV分享,所以TUV分享標志也與以上五種標志同樣出現在各種IT產品與家用電器上。

    11、EMC分享--歐洲--強制性

    地磁兼容標志EMC指令要求所有銷往歐洲的電器產品基本體所產生的電磁干擾EMI不得超過一定的標準,以免影響其他產品的正常運作,同時電氣產品本身亦有一定的抗干擾能力,以便在一般電磁環境下能正常使用。

    該指令于1996年1月1日開始正式強制執行,它以各類電子產品為主,就是所有銷往歐洲市場的電器產品的通行證,亦將在我國強制推行,對于產品占據國際市場具有重大意義。

    12、MPR II分享

    MPR-II是瑞典國家測量測試局所制定的,主要就是對電子設備的電磁輻射程度等實行標準限制。目前MPR-II仍然就是顯示器行業共同遵循的測試標準之一,1990年,又重新制定了面向普通工作環境設計的MPRII 標準。

    更進一步詳細列出21項顯示器標準,包括閃爍度、跳動、線性、光亮度、反光度及字體大小等,對ELF(超低頻)與VLF(甚低頻)輻射提出了Zui大限制,其目的就是顯示器周圍的電磁輻射降低到一個合理程度。

    13、TCO分享--瑞典

    TCO就是由SCPE(瑞典專業雇員聯盟)制定的顯示設備分享標準,此標準已成為一個世界性的標準,目前共有TCO92、TCO95與TCO99及Zui新的TCO03四項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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