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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工18002557368
    單位新聞
    電池UN38.3報告
    發布時間: 2022-01-20 14:57 更新時間: 2024-12-26 08:00

    根據民航規章要求,所有電池和含電池的產品空運,都必須做UN38.3航空運輸鑒定書,重要的是每種型號UN38.3都必須單型號申請。該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簡稱IATA)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

    對于UN38.3貨物航空運輸鑒定書和貨物航海運輸鑒定書都是限當年有效,也就是有效期都是截止到當年12月31日,每年1月1日需強制更新!

    申請UN38.3分享準備資料

    1、 申請表填寫

    2、 委托書、鋰電池運輸聲明及隨機文件填寫

    3、 電池規格書

    4、 包裝圖片(外包裝圖片,打開外包裝圖片,內包裝圖片)

    5、 檢測樣品(需要有兩個產品上面印有產品的容量,瓦時,電壓等參數)

    6、 電芯規格書

    (以上資料均能提供模板)

    UN38.3測試項目

    T.1高度模擬試驗

    在壓力≤11.6kPa,溫度20±5℃的條件下,保存6小時以上,無漏液、排氣、解體、破裂,燃燒。

    T.2熱測試

    在72±2℃和-40±2℃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6h,高低溫轉換時間≤30min,沖擊10次,室溫(20±5℃)存放24h,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

    T.3振動試驗

    15min內從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復對數掃頻正弦振動,3h內完成三維方向12次振動;對數掃頻為:從7赫茲開始保持1gn的大加速度直到頻率達到18赫茲。然后將振幅保持在0.8毫米(總偏移1.6毫米)并增加頻率直到大加速度達到8gn(頻率約為50赫茲)。將大加速度保持在8gn直到頻率增加到200赫茲。

    T.4沖擊試驗

    150g、6ms或50g、11ms半正弦沖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總共18次;

    T.5外短路試驗

    在55±2℃、外電阻<0.1Ω條件下短路,短路時間持續到電池溫度回到55±2℃后1h。

    T.6碰撞試驗

    9.1kg重物自61±2.5cm高處落于放有15.8mm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

    T.7過充電試驗

    在2倍的大連續充電電流和2倍的大充電電壓條件下,對電池過充24h。

    T.8強制放電試驗

    電池串連12V直流電源,以大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


    聯系方式

    • 電  話:0755-23312011
    • 銷售:陳曉峰
    • 手  機:1800255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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