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p id="eetca"><i id="eetca"><tbody id="eetca"></tbody></i></samp>
<menu id="eetca"><li id="eetca"><dd id="eetca"></dd></li></menu>
<small id="eetca"><samp id="eetca"><tfoot id="eetca"></tfoot></samp></small>
<samp id="eetca"><dl id="eetca"></dl></samp>
<menu id="eetca"><li id="eetca"><thead id="eetca"></thead></li></menu>
<samp id="eetca"></samp>
<dfn id="eetca"><rt id="eetca"><nobr id="eetca"></nobr></rt></dfn>
<dfn id="eetca"><rt id="eetca"><nobr id="eetca"></nobr></rt></dfn>
  • <strike id="eetca"><form id="eetca"><ins id="eetca"></ins></form></strike>
    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關注微信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
    陳工18002557368
    單位新聞
    美國FCC流程和CEC流程介紹
    發布時間: 2022-05-11 17:39 更新時間: 2024-12-26 08:00

    美國FCC分享

     

    FCC分享簡介:

    FCC是(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 www.fcc.gov)的縮寫,FCC分享是電子產品進入美國市場的強制性分享。涉及美國50多個州、哥倫比亞以及美國所屬地區。

    FCC 分享是美國 EMC 強制性分享,主要針對 9KHz-3000GHz的電子電器FCC分享產品,內容涉及無線電、通信等各方面,特別是無線通信設備和系統的無線電干擾問題,包括無線電干擾限值與測量方法,以及分享體系與組織管理制度等。 受 FCC 管制的產品,例如:個人電腦、 CD 播放機、復印機、收音機、傳真機、視頻游戲機、電子玩具、電視機及微波爐等產品。這些產品按用途被劃分為 CLASS A 、 CLASS B 兩大類, A 類為用于商務或工業用途的產品, B 類為用于家庭用途的產品, FCC 對 B 類產品法規要求更嚴格 , 限值低與 A 類,對于大多數的電子電氣產品而言,主要標準是FCC Part 15和FCC Part 18。

    CEC分享

    CEC分享介紹

    CEC分享是由美國加里福尼亞州能源委員會(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 )于2005 年 12 月 30 日依法實施的電器能效法規(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 )。該法規實施的目的是為了提高用電產品的效率,節約能源,減少氣體排放和溫室效應。

    隨著越來越多的電子產品出現在日常生活,“節省能源”將成為21世紀所有人必須面對的迫切問題。美國加州能源委員會(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CEC)即將在2006年7月1日針對AC-DC與AC-AC外部電源供應器的能源使用效率實施全新的強制性標準,屆時,幾乎所有電子產品都將遭受沖擊。

    該標準將涵蓋所有使用外部電源供應器(如充電器和適配器)的產品,包括手機、家用無線電話、便攜式音樂播放器、掌上游戲機、玩具等,并要求這些產品在待機與使用狀態下以更有效率的方式運用能源。

    這意味著在2006年中以后,所有在美國使用,以及要銷往美國的變壓器、外部電源供應器、適配器、充電器都必須改變設計。

    除了節省能源外,CEC的新規范也將在環保方面產生重大影響。據該公司統計,若所有加州的外部電源供應器都能遵循新的標準,則每年加州將能減少超過360,000噸的二氧化碳放射量,這個數目相當于60,000輛車的每年放射量。

    該法規規定,電氣產品在美國加州銷售時必須首先滿足設備能效法規,該法規為58 類電氣產品規定了能效指標要求、測量方法以及分階段實施的計劃。按照該法規要求,電氣產品必須由資質實驗室按美國相應法規或標準進行檢測,證明符合要求后才可在美國加州銷售。

    聯系方式

    • 電  話:0755-23312011
    • 銷售:陳曉峰
    • 手  機:18002557368
    • 傳  真:0755-27907896
    • 微  信:XKS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