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流程是否包含ROHS指令
| 更新時間 2024-12-29 08: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0755-23312011 聯系手機 18002557368 聯系人 陳曉峰 立即詢價 |
CE是歐洲的強制性分享標志,所有在歐洲銷售的產品都必須貼有消費電子標簽,歐盟指令2011/65/EU (RoHS2.0分享)要求歐盟-RoHS標志。
RoHS是歐盟立法制定的強制性標準,它的全名是“電子電氣設備中的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本標準自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和工藝標準,使其更有利于人類健康和環境保護。
2015年6月4日,歐盟官方公報發布指令2015/863/EU,將四種鄰苯二甲酸酯物質添加到RoHS2.0指令的附件二(即受限物質清單),迄今為止,ROHS2.0指令附件二中的限制物質清單已正式更新為10項。
根據新指令的規定,從舊指令被廢除之日起,在進入歐盟市場之前,CE標志管轄下的所有產品必須同時滿足低壓(LVD)、電磁兼容性(EMC)、能源相關產品(ErP)和RoHS 2.0的指令要求。
CE分享包括ROHS指令嗎
有些客戶詢問CE分享過程是否包括ROHS指令,一位客戶詢問不在CE分享范圍內的產品是否愿意申請CE分享,以及他們在完成ROHS測試后是否可以獲得CE分享。
CE分享包括RoHS測試
自2013年1月3日起,原RoHS指令2002/95/EC將被廢除。歐盟國家必須在2013年1月2日前將新指令2011/65/EU(ROHS 2.0)更新為當地法律。
根據新指令的規定,從舊指令廢除之日起,所有CE標志下的產品在進入歐盟市場之前必須同時滿足低壓(LVD)、電磁兼容性(EMC)、能源相關產品(ErP)和ROHS 2.0的指令要求。
表示測試報告是ROHS測試,證書可以是CE證書
ROHS 2.0的重要變化。納入歐洲合格分享要求,成為歐盟歐洲合格分享指令之一除了上述電子和電氣產品必須滿足(LVD)、電磁兼容性(EMC)、能源相關產品(ErP)和ROHS2.0指令的要求,才能粘貼歐洲合格分享和發布符合性聲明,RoHS 2.0還要求制造商發布支持性技術文件并保留RoHS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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