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2.0檢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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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2.0檢測項目及要求
2015年6月4日,歐盟官方公報(OJ)發布RoHS2.0修訂指令(EU)2015/863,正式將DEHP、BBP、DBP、DIBP列入附錄II 限制物質清單中,至此附錄II共有十項強制管控物質。詳見下表:
序號 | 物質名稱 | 限值要求 | 換算百分比 |
1 | 鎘(Cd) | <100 ppm | 0.01% |
2 | 鉛(Pb) | <1000 ppm | 0.1% |
3 | 汞(Hg) | <1000 ppm | 0.1% |
4 | 六價鉻:(Cr VI) | <1000 ppm | 0.1% |
5 | 多溴聯苯(PBB) | <1000 ppm | 0.1% |
6 | 多溴聯苯醚(PBDE) | <1000 ppm | 0.1% |
7 |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 <1000 ppm | 0.1% |
8 | 鄰苯二甲酸芐基酯(BBP) | <1000 ppm | 0.1% |
9 |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 <1000 ppm | 0.1% |
10 |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 | <1000 ppm | 0.1% |
上述限值要求中的ppm是用溶質質量占全部溶液質量的百萬分比來表示的濃度單位,也稱百萬分比濃度。100 ppm=0.01%。1000 ppm=0.1%。
此修訂指令發布后,歐盟各成員國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將此指令轉為各國的法規并執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輸歐電子電器產品(除醫療和監控設備)均需滿足該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醫療設備(包括體外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包括工業監控設備)也將納入該管控范圍。此外,已屬REACH附件XVII第51條鄰苯管控的玩具產品將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五、RoHS2.0與RoHS1.0的區別
新版RoHS2.0已納入CE分享制度范圍內,是強制性的分享要求,這比舊版的RoHS 1.0時代有了更剛性的要求。兩者的區別詳見下方表格:
序號 | 差異描述 | 舊版RoHS1.0 | 新版RoHS2.0 |
1 | 指令名稱 | 2002/95/EC | 2011/65/EU |
2 | 形式 | 測試報告 | 測試報告+證書(或符合性申明) |
3 | 要求 | 強制性標準 | 強制性CE分享要求 |
4 | 限制物質 | 六項有害物質:鉛(Pb) 、汞(Hg) 、鎘(Cd) 、六價鉻(Cr6+) 、多溴聯苯(PBB)和多溴聯苯醚(PBDE) | 歐盟于2015年6月4日公布了RoHS 2.0修訂指令- (EU)2015/863,除原有6項外,新增了4項鄰苯二甲酸脂物質(DIBP、DEHP、DBP和BBP)至十項。在2019年7月22日強制實行。 |
RoHS2.0主要內容
1、將原先WEEE指令的附錄I和IA新增為RoHS的兩個附錄;
2、自2014年1月1日到2019年1月1日,逐步將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納入RoHS的管制范圍;
3、制造商需在產品上市銷售之前制訂EC符合性聲明并加貼CE標志,且在電子電氣產品上市之后,必須保留相關技術文件和EC符合性聲明至少十年 ;
4、如果附錄III中列舉的物質(如HBCDD、DEHP、BBP和DBP等)因使用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無法承受的危害,則將依據REACH法規第69至72條的規定進行評估,進一步將此物質列入附錄IV的限用物質。
三、RoHS2.0針對哪些產品?
根據歐盟RoHS2.0對電子電氣設備的定義,指令將受到管控的電子電氣設備,分為以下11大類:
大型家用設備;
小型家用設備;
信息技術和遠程通訊設備;
消費類設備;
照明設備;
電子電氣設備工具;
玩具、休閑和運動設備;
醫療設備;
監測和控制設備,包括工業用監測和控制設備;
自動售貨機;
其它任何不在上述類別范圍內的電子電氣設備產品。
除了上述電子電氣設備成品受到管控外,RoHS指令還將電纜及用于維修、屬于再使用功能或是增加容量的零配件納入了管控范圍。可以說RoHS指令幾乎管控了所有的電子電氣設備。當然RoHS指令也規定了不適用該指令的產品清單。
RoHS2.0標準介紹
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它的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該標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器電子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PBB和PBDE共6項物質,并重點規定了鉛的含量不能超過0.1%。
2015年6月4日歐盟公布了RoHS2.0修訂指令(EU)2015/863,從而使RoHS 1.0版本迭代到了RoHS2.0版本,新版RoHS2.0在2019年7月22日已強制實行。新版RoHS2.0與舊版RoHS 1.0大的區別是新增了4項鄰苯二甲酸脂物質(DIBP、DEHP、DBP和BBP),從而使有害物質限制種類從六項增至了十項,即:
DEHP鄰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 1000PPM
BBP鄰苯二甲酸丁芐酯 1000PPM
D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1000PPM
DIB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1000P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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