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p id="eetca"><i id="eetca"><tbody id="eetca"></tbody></i></samp>
<menu id="eetca"><li id="eetca"><dd id="eetca"></dd></li></menu>
<small id="eetca"><samp id="eetca"><tfoot id="eetca"></tfoot></samp></small>
<samp id="eetca"><dl id="eetca"></dl></samp>
<menu id="eetca"><li id="eetca"><thead id="eetca"></thead></li></menu>
<samp id="eetca"></samp>
<dfn id="eetca"><rt id="eetca"><nobr id="eetca"></nobr></rt></dfn>
<dfn id="eetca"><rt id="eetca"><nobr id="eetca"></nobr></rt></dfn>
  • <strike id="eetca"><form id="eetca"><ins id="eetca"></ins></form></strike>
    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關注微信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
    陳工18002557368

    FCC流程符合性聲明

    更新時間
    2025-01-09 08: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0755-23312011
    聯系手機
    18002557368
    聯系人
    陳曉峰
    立即詢價

    詳細介紹

    FCC分享符合性聲明(SDOC)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正在將兩個單獨的自我批準程序合并為一個,即供應商的符合性聲明。




    以下是詳細介紹:
    1.2017年7月,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分享)宣布將推出新的供應商符合性聲明(SDoC),這個新流程將兩個獨立的自我批準程序合二為一,這將有助于減少混淆哪個流程適用于任何給定的產品。


    2.目前,有兩種不同的程序可以通過相應的責任方自行批準來實現設備授權,“驗證”是用于RF設備的過程,其具有易于理解的測試方法,具有低干擾風險并且具有高遵從率。負責驗證的一方必須采取必要的步驟(測試或分析),以確保設備符合相應的技術標準。隨后,在未完全建立測試程序的情況下,主要針對個人計算機設備制定了符合性聲明(DoC)。


    3.測試需要提高技術知識,如果測試不當,設備可能會造成有害干擾的風險增加。因此,DoC增加了由認可的測試實驗室進行合規性測試的要求,以及制造商的書面合規聲明,“符合性聲明”,向用戶提供的文獻以及特定FCC徽標的使用在設備識別標簽上,表示設備符合委員會的規定。


    這些自我批準程序區別于更嚴格的分享程序,第三類設備授權程序,通常用于采用新技術的設備,涉及復雜的測試程序,或具有引起有害干擾的高風險。




    4.提供給用戶的文獻以及在設備識別標簽上使用特定的FCC徽標,表示該設備符合委員會的規定。這些自我批準程序區別于更嚴格的分享程序,第三類設備授權程序,通常用于采用新技術的設備,涉及復雜的測試程序,或具有引起有害干擾的高風險。


    5.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將采用自己的建議,用一個過程替換現有的兩個自我批準程序(DoC和驗證),即新的“供應商符合性聲明”(SDoC)。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觀察到,目前受DoC程序影響的個人計算機設備和其他設備的測試程序早已終確定并且已被充分理解,因此不再需要對測試實驗室進行分享。沒有實驗室分享的要求,DoC和驗證程序非常相似。


    6.用一個替換這兩個過程將為那些非常適合自我批準的RF設備提供統一的過程,即具有良好合規記錄并且有害干擾風險小的設備。在這個動作中,FCC將通過對SDoC下的所有設備應用不太嚴格的驗證測試要求來減輕自我批準授權的負擔。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還將取消在SDoC批準的所有設備上顯示FCC徽標的要求,目前僅在DoC設備上實施。


    7.FCC分享將保持顯示合規聲明和責任方身份的要求,并將其應用于所有自我批準的設備,但允許其包含在提供給用戶的其他信息中,而不是顯示在設備本身上。此合規性聲明將代表已驗證設備的新要求,但不應增加負擔,因為它取代了經過驗證的設備在設備本身上顯示標簽的要求,以證明設備的合規性。



    相關產品

    聯系方式

    • 電  話:0755-23312011
    • 銷售:陳曉峰
    • 手  機:18002557368
    • 傳  真:0755-27907896
    • 微  信:XKS7368